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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olden Gate Bridge,
好像到FS沒駐足留影等於沒來過般的迷思。
 
Check配備在濃霧裡獨自狂飆夜車破百mile,
花了八小時爽翻無須在意超速照相from LA。
我忘了,那是到達 San Francisco的第幾天,
平日清晨,遊客+居民仍一窩蜂新奇的賞霧。
 
我一向不熱愛長途旅遊和與景點合照;
那時的我,在想什麼?
大概,是已開始習慣獨來獨往的漫遊;
隨機循環的billboard 100襯著一根煙,
拉下車窗浸在速度與風聲交錯的呼嘯。
車程多遠、盡頭又是哪,我自得其樂。
 
沿途風景,
在黑夜裡除了伸手不見五指的驅黑外,
白夜裡的是小鎮間彷如模型屋的相似。
 
海線總是最令人流連往返的加州鴉片,
即使同一條沿岸,
相隔20mile就能出其不意地換上了不同風采格調。
藤原山線倒也是換檔機制的賽車鍛鍊,
蜿蜒連綿大小拐,
不出5mile就來個雲霄飛車大迴旋爆斜度的爽快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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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了半年,怎彷如僅是隔月?
 
 
我是誰,又該歸落於何處是否至今我還沒離開過?
我是不愛 FS 那樣的環境和種種落差的經濟文化;
只是,Golden Gate Bridge 的濃霧好似還包圍著,
當時臉頰的冰冷與纏繞手指伸出的模糊太過鮮明。
 
若縱身躍下,那濃霧是否真能就將靈魂一併吞噬?
我開始懷疑;又些許懊悔怎沒再多一點大膽證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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